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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是不宜结婚的?

51mch.com   2007-9-28   平安健康网

  婚前医学检查结束后,医生会在综合个人健康史、体检和辅助检查后,提出医学指导意见,其中有一种意见是不宜婚配的。那么那些对象是不宜婚配的呢?

  不宜婚配的对象有以下两种:

  1、 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不得通婚(或劝阻结婚)

   为了达到人们常常提出的生一个健康、聪明、活泼、可爱的孩子这一应殷切的期望, 同时也为了优化人口的质量,我国婚姻法中明确提出了直系血亲(即父母和兄弟姐妹间)之间不得通婚。母婴保健法中还加上了三代以内旁系血(即以我为中心的上三代和下三代,共五代人)之间应劝阴结婚,那是因为血亲之间通婚,可以把家族本身存在的异常遗传物质传递下云,另由于家族成员所处环境和生活习惯相似,某些由于环境引起的疾病可能在家族中复发,特别是一些多基因遗传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缺血性心脏病、关节强直性脊柱炎等在受环境因素影响下,可以单基因遗传特征中出现积累作用,使疾病呈家族性倾向,并多发病。由此可见近亲婚配将使患病个体数增加,影响子女健康,故不宜婚配。

  2、 男女双方均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或其他重型精神病,或双方均为重度智力低下者,不宜婚配。

  那是因为双方均患精神分裂症者结婚后所生的子女中约有60%可能生精神分裂症,给社会带来更多的精神病人,给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尤其是如果夫妇双方精神分裂症同时复发时,后果就严重了。另双方均为重度智力低下,本身生活都不能自理,需要其他人照顾,且没有教养子女的能力,若属于遗传病症引起的重度智力低下,其下代再发风险就大,故不宜婚配。

(责任编辑:紫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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