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因为常在性梦中射精,因而烦恼也就要多些。青春期少年尤甚。大多数少男的性梦与首次遗精是在同一年里出现的,他们的性梦几乎总是带来性高潮和遗精。由于无知,他们常为此苦恼,大多数人都因此或轻或重地影响了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对此,家长和老师一定要告诉他们,这是正常的生理现象,对身体没有任何损害。
第四、性梦与道德品质一点关系也没有。人不可能因为品质好就不做性梦,也不可能因为道德败坏就夜夜做性梦,做梦人完全不必自寻烦恼。
20世纪初,德国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对性梦做了大量的研究。他的最大贡献在于他向人们指出,性梦属于无意识行为,由于人的行为受意识这一“检察官”的监督和控制,所以不可能在清醒状态中发生性梦中的种种行为。这无疑减轻了人们的一些不必要的顾虑。
但他的理论无助于人们消除“性梦”是不道德的观念,因为他们仍然假设性梦是白天思虑过多的结果。更可怕的是,他把性梦扩大化了;梦见刀子、巴首、领带就是梦见阴茎,梦见盒子、船、‘碗柜就是梦见阴道,梦到上下楼梯就是梦到了性交等等,几乎所有的梦都可归属于性梦。
西方科学学经过几十年的实验,已经抛弃了弗洛伊德理论中的非科学内容。美国性学家金西在50年代做了大规模的性梦调查,结果表明:一是“日思”与“夜梦”之间没有必然联系。一个人对某位异性可能朝思暮想,甚至努力想在梦中和其欢愉一番,但是往往在梦中就是梦不到这位异性,反而是另一位。一个白天想的是买股票发财的事,晚上却可能梦见恶魔要强奸自己;二是性梦不可能全部或大部分地释放掉一个人的性能量。性梦高潮的所谓补偿功能,根本就没有任何科学资料作为依据。性交频繁的人和禁欲的虔诚教徒相比,其夜梦射精频率无任何区别。有些理论认为,未婚男女可以通过性梦做到贞洁白守和杜绝婚前性
行为,如果他们戒除其他性行为,则必定每4—5天就有一次性梦高潮,以释放其性能量,对此,金西指出,这些都缺乏证据,是真正的“胡猜乱想”。
因此,关于性梦与道德的关系问题,令人信服的金西调查和现代性梦的实验所能告诉人们的就是:‘性梦与道德无关;性梦是不由人控制的,不代表人的真正意愿;梦和现实的巨大差别,很少有人真的像梦中那样去为人处世。
比如,少男常做乱伦梦,但这并不代表他真的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