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布《中医条例》步履维艰
在1933年6月召开的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上,中委石瑛等29人提议仿1930年制定的《西医条例》,拟定《中医条例》(草案)。这是中医界多年奋斗希望实现的目标,目的是争取与西医的平等地位。但这也是废止中医者最不愿意的事情。在会议讨论中,行政院长汪精卫不但反对该提案,不肯执行草案,而且提出废除中医中药。他说“中医言阴阳五行,不懂解剖,在科学上实无根据;至国药全无分析,治病效能渺茫”,主张“凡属中医应一律不许开业,全国中药店也应限令歇业。以现在提倡国医,等于用刀剑去挡坦克车。”这引起了中医药界的强烈抗议,《医界春秋》严辞批驳,斥责汪氏”亡国未足,必灭种而后快”。汪精卫见众怒难犯,便转换手法,在《中医条例》交立法院审查时,他写信给立法院院长孙科,大谈“若授国医以行政权力,恐非中国之福”,嘱孙共同阻止其通过。他还和孙科搞了一场辞职闹剧,使得《中医条例》被压了两年之久。
四、建国后的论争
建国初期,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拉开了中西医第三次论争的帷幕。1950年,民国时期废止中医派的代表人物余云岫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中,提出了草案名为“改造旧医实施步骤”的草案。草案将“废止”变成“改造”,将中医“堕其首都也,塞其本源也”。
这次会议上,针对解放前医药卫生条件落后的状况,党中央制定了我国卫生工作的三大方针,其一便是“团结中西医”。遗憾的是,团结中西医的政策,在执行初期,被理解为把中医改造成西医。政府举办的中医进修学校,进修却是现代医学;青年中医也都被选送到西医学院再学习。这一系列原因,使中医再次陷入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