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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识别非药品冒充的药品

中国医药报   2007-11-24   平安健康网
第七十八条之规定,对假药、劣药的处罚通知,必须载明药品检验机构的质量检验结果,而假冒药品的产品在检验机构由于无检验标准而无法实施有针对性的检验,对此,笔者建议,可由药品检验机构出具该产品无检验标准的报告。

(责任编辑: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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