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
12月2日下午,笔者来到位于孝闻街110号的开心人大药房。药房右侧挂着一块 “应消费者需求,特设立食品专柜”的标志牌。标志牌下是两排货箱,右侧一排多是包装好的木耳、红枣等滋补品和各种茶叶,左侧一排则是袋装的面粉、面条、糕点和各种炒货。在左侧货箱后是一排标有“食品专柜”字样的货架,共有6个,架子上摆放着瓶装的酱油、米醋、腐乳、辣酱和罐头食品等。
与 “食品专柜”隔着一条过道,就是摆放药品的货架和柜台,最左侧是 “医保专区”,并设有专门的 “医保专用通道”,持医保卡购药的消费者在此通道进行刷卡消费。
在卖场外的服务台,笔者正巧看到一位购买了食品的先生持电脑小票要求开发票。 “是开成药品还是保健品?”工作人员问。这位先生选择开成保健品。工作人员看他消费的金额不大,建议开成药品。这位先生同意了,事后他告诉笔者,他同事也经常来这里买食品, “开成药品好报销。”
昨天上午,笔者再次来到这家药房。在医保专区,一位同时购买了药品和食品的顾客在 “医保专用通道”前询问能否用医保卡刷卡付账,遭到拒绝。 “开成药品吗?”服务台当班工作人员得到顾客同意后,根据电脑小票的金额开了一张药品发票。
商家
混开发票是工作疏忽
“我们经营食品是经过工商部门许可的。”药店的刘经理说,他们卖食品已有一年多了,当初设立食品专柜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因此店方对所售食品种类做了一定选择,“也算是为买药市民提供方便。”笔者看到,店内服务台上确实挂了 《食品卫生许可证》,上面列出的经营范围中写着 “定型包装食品”。
对于工作人员建议顾客发票开成药品或保健品的情况,刘经理表示,可能是新来的工作人员一时疏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