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一项新的诊疗技术,一哄而上是有害的,而全盘否定同样是不正确的。
近来,有关“OK镜”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因为全国毕竟有20多万人使用这种医疗器械,而且有些人发生了严重的并发症。前不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辽宁省药监局依据有关法规对大连欧科镜光学制造公司进行了查处。调查证实,该公司未经注册即在国内生产和销售OK镜,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而且,该公司还存在提供虚假文件的欺骗行为,目前国家药监局正在对此案进行处理。
8月17日,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对OK镜致残案作出首例判决。法院审理认定,作为被告的某医院依法登记的诊疗科目中没有眼科,被告为原告验配OK镜的医疗行为超出了该医院的诊疗范围。法院判被告赔偿患者医疗费、残疾补助费等近9万元。
这两起典型案例说明什么?OK镜是否真正具有治疗近视眼的作用?OK镜还能不能继续使用?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产品注册处的常永亨处长。
角膜塑形镜是国际上正式批准使用的医疗器械,它对矫正屈光不正是有一定疗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