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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骨肿瘤保肢的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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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健康网 2008-7-17平安健康网

  恶性骨肿瘤保肢的指征

  一、手术指征:

  1、 首先病灶解剖上是局限的,可通过扩大切除术祛除原发病灶(ⅡB以下);

  2、 患者愿意接受化疗(需18个月,每月一次);

  3、 重建的肢体功能优于截肢后假肢的功能。

  二、相对反指征:

  1、 肿瘤病理性骨折,瘤细胞扩散到组织外;

  2、 青少年骨骺未成熟,尤其当肿瘤切除范围包括下肢长骨生长板,要有可延长假体。

  三、绝对反指征:

  当肿瘤侵蚀到骨外组织无法进行大块切除的。

  四、保肢术方法:

  1、 关节融合术;

  2、 遗体关节移植术;

  3、 瘤段灭活在移植术;

  4、 金属假体置换术;

  5、 遗体+金属复合假体;

  6、 小腿旋转成形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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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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