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放射治疗的晚期放射反应: 面颈部常有皮肤及皮下组织萎缩、皮肤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色素减退等。
6)张口困难: 咀嚼肌、颞颔关节受到照射可引起不同程度的张口困难。
7)放射性龋齿和放射性下颌骨坏死。
8)放射性皮肤及皮下组织丹毒。
9)放射性中耳炎。
10)放射性脑及脊髓损伤。
2.手术治疗:
适用对象:1)病理类型为高分化鳞癌或腺癌以及其他对放射不敏感的癌瘤,病灶局限在顶后壁或前壁,全身无手术禁忌症者可考虑对原发病灶的切除。对Ⅱ、Ⅲ、Ⅳ期的患者均不宜手术治疗。
2)对放射治疗后鼻咽或颈部有残留或复发病灶,如局限在鼻咽顶后壁或前壁,无颅底骨破坏,一般情况好,近期作过放疗不宜再放疗者,可考虑切除病灶。
3)颈部有残留或复发时,如范围局限、活动者可考虑作颈部淋巴结清除手术。鼻咽癌放疗后颈淋巴结有残留时手术宜早,在放疗后3-6个月内及时处理,预后较好。
3.化学治疗:
鼻咽癌95%以上属于低分化癌和未分化癌类型,恶性程度高、生长快,容易出现淋巴结或血道转移。鼻咽癌确诊时75%的病人已属于Ⅲ和Ⅳ期,病期愈晚,远处转移机会愈多,预后亦愈差。放射治疗是一种局部治疗方法,不能预防远处转移,因而合并应用化学物或几种药物联合治疗,可能使肿瘤缩小或消灭微小病灶,提高治疗效果。主要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