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杰斯治疗是罗杰斯(1902—1987年)所创建的一种心理疗法,被公认为人本主义疗法的代表。人本主义疗法是现代心理治疗中的“第三种势力”,采用的途径与心理动力学和行为疗法不同,认为不正常的行为,不能光靠探求无意识记忆或者改变反应来纠正,相信病人只要得到治疗者的温暖和鼓励,发挥出他们内在的潜力,完全有能力作出合理的选择和治疗他们自己。
最初在1942年,罗杰斯称他的治疗为“非指令性治疗”,1951年定名为“以病人为中心的心理治疗”。与传统的心理治疗相反,罗杰斯治疗的医生不以权威或专家自居,而像一个有专业知识的伙伴或朋友,与病人建立融洽的医患关系,使病人感到温暖并产生信任感。:治疗者不对病人发出指令,也不进行调查、解释或分析。因而治疗中既不采集病史,也不下诊断。治疗者不控制治疗的程序及内容,只决定治疗的时间和长短。
治疗过程集中在患者的思维和情感上。治疗者耐心倾听病人的陈述,抱着充分理解和宽容的态度,通过重复病人所说的话,对病人陈述中的情感作出反响,以便让病人尽量表达和暴露自己,充分体验到他的情感和自我概念的不协调,将此揭露出来加以改变,就能使病人有所进步。
罗杰斯治疗的理论根据,是认为人类有自我实现的潜力,能够了解自身,使生活态度和行为产生建设性的改变。病人的这种潜力,在与治疗者建立起融洽的关系后,就能得到释放和发挥,罗杰斯治疗的关键乃是医患关系。
罗杰斯指出,这种疗法不同于其他心理治疗的特点为:
(1)治疗者应采取一定的态度,这是治疗取得效果必需的条件;(2)治疗心理障碍时,是根据治疗能使心理进一步成长的事实,而摒弃医学模式;
(3)治疗者的作用,仅限于根据病人当前的感受和体验,与之建立关系;
(4)注意的中心放在病人的现象学世界上;
(5)治疗成功的标志,是病人的态度发生转变,更直接地体验到自己的情感,随着治疗的进展,病人的生活能力日益提高;
(6)治疗的动力是人们普遍具有的自我实现趋势;
(7)治疗所关心的是人格改变的进程,而并非人格的结构;
(8)强调必须继续研究‘,以便获得有关心理治疗的实质性知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