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杰斯治疗的理论是通过临床实践,不断积累经验,逐步形成的,而不是从空想或实验室公式中推导出来的。1942年罗杰斯提出一个简单的理论,后来经过几次充实,有时作了根本性的修正。它是有关治疗过程的理论,而不是人格结构的理论;是一个对影响人类行为因素的综合理论,而不是弗洛伊德学说那样的起源学理论。
罗杰斯治疗的理论基础主要有四个方面:
(1)实现的趋势
这是对人类基本特性进行多年观察后得出的结论。它假定人类和所有的生物,不论是植物或动物,与生俱来就有一种不断发展、增长和延续其机体的趋势。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婴儿在正常环境中的生长过程,他将逐步学会行走,尽管跌倒、失败和受挫,最终将学会各种动作。在心理方面也是如此,只要有生长发育的条件,有机体的这种自我实现趋势会克服各种障碍和痛苦。
许多学者也持同样观点。诺贝尔奖金获得者,生物学家阿尔贝特·森特—乔盖依从一生的工作中得出结论:生物体内肯定存在着一种动力,推动它不断完善自身。在细胞水平上和整个生物体中,他都以实例证明了这种动力的存在,为生物体的实现功能这一概念提供了坚实的论据。
无数的环境因素可能妨碍人类机体的实现趋势。被这些生理上和心理上有害因素包围,实现趋势可能受阻或完全停顿下来,产生一些歪曲的、奇特的、不正常的表现,对社会形成具有破坏性而不是建设性的力量。在这方面,人类与其他生物体没有根本区别,只是更加复杂一些。人类正常的实现趋势被歪曲或受阻时,可能形成多种多样的反应形式
(2)自我概念
罗杰斯认为,自我乃是一个人对他自己的概念。这个自我形象是通过与环境,特别是与其他人对他的评价相互作用后逐步建立起来的。一个人对他人的反应方式取决于这一自我概念。对任何一个新的体验都可能产生三种不同的反应:
(1)与自我概念相结合,融为一体;
(2)对其不加理
(3)产生歪曲的反应。
当新的体验与个人的自我概念不一致,或被视为对自我概念的威胁时,就容易产生后两种反应。
自我概念非常刻板的人,在适应新环境方面容易遇到困难。罗杰斯认为,以病人为中心的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