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知更换地点做美容的张女士要求退款 经协商美容院同意退3000元余额

在台湾路一家美容院办得消费储值卡,还没用完就被老板以装修为由,倒至台东附近的美容院。市民张女士多次要求退卡遭到拒绝,昨天向早报求助,台东这家美容院的郑女士最终同意退卡,但认为此前赠送给张女士的身体护理等项目的费用应从余额中扣除。昨天下午,记者就此问题采访市北工商分局消保科执法人员韩先生,他表示根据《消法》规定,因为美容院违反当初的约定,更换地点造成消费者退卡,应该退回预付款。
消费者
美容院“搬家”退余额遭拒
据张女士说,她2003年在台湾路一家名叫美丽天娇的美容院办了一张存有6800元的会员卡,在这做了一阵美容后,因为怀孕生孩子,一直没再去。“去年12月美容院的员工通知我,说因为装修要转到别的地方去做美容。”张女士一听是暂时搬家,就想等美丽天娇装修后再去。
“结果前一阵给他们打电话,才知道又搬家了。”张女士告诉记者,美丽天娇的员工告诉她,美容卡没用完的顾客,可以到同一个老板开在台东的维纳斯美容院继续享受服务。“当初在美丽天娇办卡就是因为这离家近。”张女士称自己到台东这家美容院看了一下,感觉条件和以前相比差距比较大,就希望能够退掉卡里的余额,但美容院员工一直以老板在国外为由拒绝退钱。
记者行动
美容院同意退款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台东维纳斯美容院,工作人员郑女士表示她们知道张女士要求退卡的事,但认为他们为张女士提供的服务、产品都没有变,称“其他会员都没来要求退钱”。当记者询问张女士退卡遭到拒绝原因时,郑女士表示他们现在愿意为张女士退卡,现在会计正在算账,看该退多少钱。“她办了6800元的卡,大约还剩3000元,但一些赠送的服务已经做了。”郑女士认为既然要退卡,那这些已经赠送的服务就该算钱。
工商说法
未按约定服务应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