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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受性侵犯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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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健康网 2008-1-5平安健康网

  因家长缺乏保护幼儿意识和幼儿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而使孩子受到性侵害,最近再敲警钟。近期,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审结了5起强奸幼女案。受害者中,最小的一个5岁,最大的也仅14岁。其中,有两起案件较为典型——

  房东强奸房客5岁幼女

  受害者中年龄最小的叫雪兰,受害时才5岁。雪兰的父母是安徽泗县人,租南京市汽车制造厂退休职工宰某位于滕子村的房子居住。宰某住前面,雪兰家住后院。罪犯就是房东宰某,案发时67岁,有老伴,三个子女均已成家立业。

  去年9月6日上午,宰某到后院要房租。来到房子前,见雪兰家的房门未关,便推门进去了。见只有雪兰一个人躺在床上睡觉,平时带着她的奶奶也不在(事后得知奶奶到外面看人打麻将了),顿起歹念。于是坐到床边,将雪兰摇醒,把雪兰抱到了怀里。做完坏事后,便退了出来。值得一提的是,被奸后雪兰根本不知道什么。出来找奶奶时,宰某还问她门关好了没有,当得知雪兰未关门时,宰某还“好心”地回到后院帮其关了门。此事直到晚上雪兰洗澡时喊阴部疼,才被细心的母亲发现,并到红山派出所报案。

  10岁小学生被弱智男子强奸

  在这两起案件中,最让人困惑的是,一个名叫方永的弱智男子,采用“给东西”这一并不高明、真的很“弱智”的办法,诱奸了一名南京某小学4年级学生路云。

  方永,作案时家住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38岁。今年1月12日,一个人呆在位于三楼的家中,觉得十分无聊。下午2点半左右,他从北面厨房的窗户口向下望去,见有两个小女孩在下面玩耍,其中一个就是路云,就喊她们上来,说是有好东西给她们。路云并不认识他,听说有“好东西”,就与她的同伴一起上来了,到了三楼,方永打开门,却只让路云一个人进去,叫另一个一块上来的女孩回去了,说是东西只有一份。

  进门后,方永就将门关死,把路云强行抱到自己的床上,并强行发生了性关系,完后,方永给了路云一些好吃的。回到家后,她哭了起来,告诉妈妈,说是有个叔叔在她小便的地方尿尿。妈妈这才知道女儿被人强奸了,连忙到锁金村派出所报案,将方永抓获。在调查此案时,法官发现,方永1996年就曾用一本草稿纸在南京电影械栈废品仓库内奸污过一个小女孩,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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