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三 取证难有目共睹
明确双方举证责任,在条件适合的案情中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性骚扰案件的取证困难有目共睹。北京首例性骚扰案件也是由于举证不利被驳回。陈争争对取证问题尤为重视,“性骚扰取证规则问题不解决,即使立了法,被侵权人也很难得到保护。上司对下属进行性骚扰行为时,有可能在上司的办公室、上司的车里。这些私密的场所要想找到人证、物证显然非常不现实。可是,原告承担着举证不利的败诉后果。”
●专家建议
针对取证困难问题,陈争争法官表示法律应明确原、被告双方的举证责任,在条件适合的案情中考虑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缓解举证给被侵害人带来的压力。但是若实行完全举证责任倒置,有可能扩大另一方举证责任,也可能造成原告没有任何证据随意控告的不良后果。李银律师提醒,作为受骚扰方,必须注意收集证据,有时性骚扰的发生不止一次,尽可能进行录音录像。(本版撰文 晨报记者 颜斐 李婧 武新)
●远离性骚扰 支招
办公环境应透明
著名律师张燕生认为,单位在办公环境的设置上尽量避免制造独立或私密性过强的空间,不给性骚扰创造客观条件。此外,作为领导尽量不要安排一男一女单独办公,如果不得已安排在一间房间,那么应该要求他们敞开房门。当女员工因受到骚扰而找到上司时,对方应该给予重视,比如调换办公室或在单独相处的场所增加工作人员,千万不要以“没有证据”来推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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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单位为监督员工安装了监控设备,这对骚扰者无疑也是种震慑。”张律师认为,办公室属于公开场所,这种做法不会涉及到侵犯个人隐私的问题。
规定入员工手册
法律界人士建议将防范性骚扰的内容写进劳动合同或者是员工手册,以此来约束一些人的不轨之举。
比如,职工之间不得说或发送会引起对方反感的黄色段子,女性在办公场所不要穿着暴露,不在封闭的场所单独与异性员工相处,确实工作需要时要保持一定的距离。领导与女职员谈话不应在封闭的办公室,否则女职员有权拒绝。女职员受到不礼貌对待时,可向纪律部门投诉,并要求道歉。情节严重可要求赔偿。对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用人单位


























